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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须知

研讨间预约使用规则

2024年06月28日 15:41  点击:[]

一、预约方式

可通过图书馆网站“空间预约“或图书馆四楼研讨间旁的现场预约台登录”图书馆IC空间管理系统”两种方式进行预约。

二、使用规定

1. 研讨间用于集体研讨交流活动,禁止开展娱乐、自习等活动。

2. 进入研讨间应在Pad屏签到,签到人数应符合预约使用人数要求。

3. 请爱护公物,不得损坏室内设备设施。

4. 请保持室内卫生,严禁携带食物及有色饮料入内,离开时带走垃圾。

5. 离开时请带走所有个人物品,随手关灯、关窗、关门。

6. 严禁使用充电宝、开水壶、热宝等电器设备。

7. 如预约时间开始前有其他读者在占用房间,需前一段使用结束后,方能签到使用。

8. 可提前5天进行预约,不能赴约需提前30分钟登录系统取消预约。

9. 对违反规定、引发纠纷、损害他人利益者,图书馆将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报所在学院或学校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0. 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违反上述使用规定的,工作人员有权终止本次预约,并记主预约人违规1次;违规累计达到3次的,暂停主预约人一学期预约权限。

三、违约处罚

1.预约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入馆签到(签到时间为预约开始时间前30分钟至预约开始后20分内)则记录违约1次,扣除积分100分。

2.研讨间最低需3人在规定时间内刷卡签到,否则将判定主预约人1次违约,扣除积分100分。

3.累计扣除积分300分,惩罚5天内不能预约使用研讨间,5天后恢复积分,每年3月1日及9月1日自动清除违约,恢复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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