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员档案管理,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档案,以适应新时期党组织建设需要,特制定档案管理制度。
1.党员和积极分子档案是从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开始到成为正式党员形成的有关党员个人的文字材料,是历史的、全面的考察了解党员的重要依据。
2. 党员和积极分子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
3. 党员的档案由组织人事处负责保管,积极分子及预备党员档案由培养联系人负责整理并保管。
4. 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1) 保管党员、积极分子档案相关材料;
2) 办理档案的查阅、借阅和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3) 为有关部门提供党员及积极分子情况;
4) 做好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5. 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地及时收集和整理归类有关档案材料,力争做到不重、不错、不漏。